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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强:要惩治乱作为 严肃问责为官不为

发布日期:2015-03-15  浏览次数:

    3月15日(星期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闭幕后,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人民大会堂三楼金色大厅会见采访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中外记者并回答记者提出的问题。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问“您认为如何从制度建设这方面入手,进一步推动反腐?另外,总理您还说过懒政怠政也是一种腐败,究竟怎么样才能解决官员的不作为问题?”

  李克强表示,中国党和政府一贯坚持反腐倡廉的方针。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惩。一些所谓位高权重的人被依法调查和处理,成效是明显的,人民群众也是拥护的。

  李克强表示,推进制度反腐和标本兼治是一致的。首先还是要依法治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论是谁都不能在法外用权。二是要推进体制改革。比如简政放权很重要的一个目的就是坚决打掉寻租的空间,铲除腐败的土壤,因为很多腐败分子一个共同的特征就是寻租。三是要加强监督和教育。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受到社会的监督,公职人员要提高自律意识,以权谋公而不能谋私。在这个过程当中,我们既要惩治乱作为,也反对不作为,庸政懒政是不允许的。门好进了、脸好看了,就是不办事,这是为官不为啊,必须严肃问责。

  总理们历次记者见面会对反腐如何表态

  朱镕基、温家宝和李克强三任总理在履职期间,都在记者见面会上对“反腐”问题做出过明确表态,自2012年以来,有关反腐话题的提问已经连续四年出现在记者会上。

  2014年的总理记者会上,当人民日报记者问起,“现在社会上有不少人担心中国的反腐败会不会是一阵风”时,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表达了中国政府的决心。

  “中国党和政府反对腐败的意志和决心是一贯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有贪必反、有腐必惩,取得新成效,我们会坚持不懈地做下去。”李克强说,对于腐败分子和腐败行为,我们实行的是“零容忍”。中国是法治国家,不论是谁,不论职位高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要是触犯了党纪国法,就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惩治。

  2013年,李克强对反腐问题的应答也令人印象深刻。“腐败和我们政府的信誉应该说水火不容,中国政府反对腐败的决心和意志是坚定不移的,这里我也想表个态。为政清廉应该先从自己做起,己正,才能正人,这是古训,也是真理。”

  2004年,温家宝在回应提问时指出,“我一直认为反腐败是关系我们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大事,我们政府把反腐倡廉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这里我想讲一下,我和我的同事们,愿意接受人民的监督。”

  早在2000年,朱镕基在回答一位德国记者的提问时也表示:“反腐败的问题是各国政府所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中国也不例外,但是我从来不认为中国政府是最腐败的政府。中国政府和中国的司法系统对于贪污受贿腐败的案件是依法从重处理的。”

  总理们对反腐有何举措

  2013年的记者见面会上,李克强在谈及新一届政府如何反腐的问题时,曾“约法三章”。

  “本届政府内,一是政府性的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二是财政供养的人员只减不增;三是公费接待、公费出国、公费购车只减不增。这三条中央政府要带头做起,一级做给一级看。”他同时表明,“我们还要建立和完善不能贪、不敢贪的反腐机制,让腐败行为、腐败分子依法受到严惩,绝不手软。更重要的是,要让权力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中运行,使人民能够更为充分和有效地进行监督,这也是把权力涂上防腐剂,只能为公,不能私用。”

  2014年,李克强给出的答案是“用法治的思维,用制度来管权、管钱”。

  “要继续推进简政放权,而且要加快推进‘权力清单’公布,界定权力的边界,防止滥用权力。”李克强说,对于社会公众高度关注的一些领域,比如像土地出让金收入、矿产权的转让等,我们要全面审计,要通过一系列的制度性措施,让权力寻租行为、让腐败现象无藏身之地。

  2004年,温家宝在回应提问时指出,“我们准备抓三件事”。其中第一件就是要建立教育、法制和监督的防御和反对腐败的体系。

  2007年,在回答“如何有效遏制行政领域权钱交易”这个问题时,温家宝认为,首先要从制度上入手,减少权钱交易、以权谋私、官商勾结的腐败现象。

  2000年,在回答德国记者的提问时,朱镕基表示治理腐败问题关键要靠法制。“我看不出反腐败的问题跟一个党执政还是多党轮流执政有什么关系。你那里是多党轮流执政,不也是腐败吗?关键是法制,不仅要立法,而且要坚决地执法。中国在这方面已经取得了很大成绩,我们还要继续完善我们的法制。”

(作者:佚名 编辑:waiguoy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