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
为认真落实《财政部、教育部、民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实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的意见》(财教[2011]538号)文件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审核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4〕70号)文件要求,现就我院2014-2015学年度普通高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申请组织工作
1.积极宣传政策。各系(院)要做好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宣传工作,使考入大学的退役士兵知晓受助的权利。
2.认真组织申请。各系(院)要积极组织自愿提出申请且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2014-2015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表》(附件1),并提醒学生填写申请表时手填,不得随意涂改,申请表中关于服役期间的填写应有具体的起始年月。
3.严格把握申请条件及标准。各(系)院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正确理解政策要点,首次申请学费资助学生应满足退役时间一年以上参加普通高考后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且该生目前在校就读。学生按照学年进行申请,每次只能申请当年的学费资助;从今年起,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申请金额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二、材料报送
各系(院)接到通知后应向学生进行宣传,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应积极帮助其办理相关手续,并于2014年10月16日前将《申请表》及退役证复印件以系(院)为单位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人:张静 电话:0354-5503877
附件1:
《2014-2015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表》
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学生处
201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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