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校风、学风建设,鼓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经研究决定,在全院2014届毕业生中开展“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我院2014届毕业生
二、评选比例:毕业生总人数的8%
三、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二)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三)勤奋学习,成绩优良,掌握所学专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平均成绩排名应在全班前1/3以内。
(四)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身心健康,达到国家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
(五)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成绩均在良好以上。
(六)必须可同时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七)在校期间曾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四、评选办法及审批程序
(一)根据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符合评选条件的毕业生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个人事迹材料报告。
(二)辅导员组织召开班会进行民主评议,班会参与人数不得少于本班总人数的2/3,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候选人名单。
(三)各系进行审查和综合评议,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内确定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天),最后将推荐名单报送学生处。
(四)学生处根据各系推荐情况,审核后报学院批准,授予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优秀毕业生”称号,并进行公开表彰,记入学生个人档案,颁发“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
五、几点要求
(一)评选优秀毕业生有助于毕业生就业工作,是培养优秀人才的重要举措,各系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评选。
(二)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选,对不按规定程序评选、弄虚作假的,取消评选名额,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优秀毕业生报批工作于6月10日结束,请将优秀毕业生人员名单汇总表及事迹材料报送学生处。
(四)若评选出的优秀毕业生在毕业离校前出现不符合评选条件或不良行为的,学院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生资格。
附件1: 2014届优秀毕业生申请表
附件2: 2014届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附件3: 2014届优秀毕业生汇总表
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学生处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