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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9-16  浏览次数:

院属各系(院):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4年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预算指标的通知》的精神和《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学院2013-2014学年学生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现将开展学院2014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评审工作,希望各系(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认真做好宣传组织工作,严格程序,认真审核。具体事宜如下:

一、申报项目

国家奖学金:共30人(8000元/人)

国家励志奖学金:共488人(5000元/人)

二、申报流程

(一)各系(院)根据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获奖条件,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二)各系(院)成立评审小组,由分管领导为组长,辅导员、学生代表等为成员,通过民主评议等方式确定本系(院)拟推荐学生名单。各系(院)拟推荐学生名单确定后,应在各系(院)范围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如无异议,按程序报至学生处。

(三)学生处对各系(院)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学生材料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如无异议,将评审情况及结果报学院评审领导小组审核。

(四)学院将评审情况及结果报至山西省教育厅。

三、申报要求

(一)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

(二)各系(院)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学生处下拨名额进行评选。

(三)各系(院)学生工作副主任为第一责任人,要严肃评选纪律,严禁违规操作,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四)各系(院)将评审报告、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材料和初审名单于9月24日前交回学生处。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一式两份,严格按照说明填写,并参考样表,务必正反面打印);个人申请材料不少于2000字(打印版);相关证书复印件。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5)一份;个人申请材料不少于2000字(打印版);家庭经济困难调查表;相关证书复印件。

四、相关附件

附件1: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2014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附件2:2014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条件

附件3: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4: 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2013-2014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附件5: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6: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2013-201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

2014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