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学生评教是我院教学质量监控机制的重要环节。为深入了解我院教学工作状况,充分发挥学生参与教学评议的重要作用,根据学院教学计划安排,决定于2015年12月9日起全面开展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评教工作。为了使本次学生评教能客观、公正的反映出各任课教师的教学水平,促进教师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教范围
本学期所有任课教师(含兼职、外聘)。
二、评教时间
第14—15周(2015年12月9日8时—2015年12月18日8时),过期评教系统将关闭。
三、评教形式
学生评教采取网上评教的形式。
四、评教要求
1. 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学生网上评教工作,广泛宣传、动员,组织学生积极参与,并使学生了解评价指标的内涵。原则上所有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必须完成评教,教务处将把是否完成网上教学评教作为学生本人查看本学期的成绩和进入选课系统选修下学期课程的前提条件。
2. 认真参与,客观评价。全体学生要本着对学院教学质量负责、对教师负责,也对自己负责的态度认真进行评价,严禁出现不按实际情况随意评价的现象,以保证评教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五、结果反馈与处理
1. 本次学生评教结果将于本学期18周前由教务处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学院和各教学单位,各教学单位反馈给各任课教师,使每位教师熟知自己的被评教成绩,以便不断改进和提升自身教学质量。
2. 对评教结果中问题较为集中的班级,各教学单位要组织进行座谈,了解情况,并做好座谈记录。
3. 对评教结果中成绩靠后的教师,各教学单位负责人要与其约谈,帮助其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并做好约谈记录。
教 务 处
2015年12月8日